客观陈述是按照客观事实的情况,陈述自己的主张,明确地使对方明白自己的意图,和为实现自己意图的决心。用确切的材料加以论证,有关的数据、日期等十分精确。这种方法一般是事实状况对己方十分有利,面对这些事实,对方也很难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是一种正面进攻。但客观陈述并不是全面陈述或毫无保留地陈述,而是以对己有利的事实和理由加以陈述。如:
“我方的主张是完全合理的,事实就是这样我们不能让步……”
“你方的看法与我方分歧太大。我们的要求是最低的,请看有关同类问题的资料……足以说明我们的要求已最低了,你方如果不能让步,谈判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这种陈述问题的方法是建立在强大的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基础之上的,只有如此,才能迫使对方让步。
客观陈述也不能太“实在”,如果客观地陈述一定事实,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而且会对己不利的时候,这时可以采用避实就虚法,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