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是矛盾的,他鄙视好莱坞又爱上好莱坞制造的金发美女. 理想是复归法国古典主义,让电影死在人物念出戏剧台词的纯真一刻,如影片结尾的车祸之信. 所以古希腊的雕塑也运动了起来,镜头摇摆起来,长镜头也跟着道德追踪. 电影是革命的艺术,是对运动的感知,革命运动不能与希腊古典共存. 妻子因为蔑视跟美帝制片跑了,而美帝制片又是编剧蔑视的对象. 戈达尔把自己理想化的武装成了堂吉诃德,他要干掉被你偏执化了的敌人好莱坞,所以结尾是自然的车祸而不是枪杀的嫉妒. 戈达尔的电影就是生活,你也不妨把它看做是工作与爱情不可调和之后就搬上了大荧幕的反思之作. 影片中的戏中戏也很有意思,用导演的话说,艺术并不是现实的反映,而是反映现实这一过程. 在奥德赛归乡与被妻子抛弃以及电影之死(我指开头那种葬礼的感觉)生活与拍摄电影以及看电影交相呼应不良少年们恶作剧害死同伴引发的一系列失控事件,这是很好的社会题材,而且导演显然不是简单的新闻般重复事件过程,而是通过其中一个参与事件的男孩事后的心路历程的单一视角来阐述,虽然从前面的上帝视角转换成单一视角比较突兀,但从后期描绘的细腻可以看出,导演的努力还是难能可贵的. 只是我搞不懂为什么要按着惊悚和恐怖的路数来拍,男主后面的一惊一乍和前期铺垫的过于平淡都不算太好的观影体验,如果这个还可以接受的话,那么人物性格的变化就不合理了,尤其是男二的黑化,一开始的的误杀明显是由于胖子的挑衅,之后突然转变成善于伪装的变态杀人犯,虽然前期对其性格有描写,但后期基本没给他多少笔墨,难以让人信服. 对男主的描绘也不妥,错误拔刀的是他,要隐瞒事实的也是他,如果不是可以安排男二的黑化,他的想法和做法其实都是精神病向的. 一个亿万富豪企业家冲动地制作一部经典电影,于是找来知名电影人萝拉(彭妮露古丝 饰)执导这部野心勃勃的大制作,众星云集的主演阵容里有两位重量级、但麻烦多多的演员:荷里活型男菲力斯(安东尼奥班达拉斯 饰)和偏激的舞台剧演员伊凡(奥斯卡马提涅兹 饰),两个传奇人物同时也是死对头. 经过萝拉设下一连串光怪陆离的试炼之后,菲力斯和伊凡不只要正面交锋,还要保全各自的名声. 当电影终于开拍时,谁能笑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