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方面让我想到川端康成,似假似真的景,传统和时间的印记,离奇的意味和跳动的人……这个美术是绝对不输塔可夫斯基的,根本不可能输. 那个太阳,绝美. 看完了又想这个问题:故事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意味吗?所有的隐喻在结束之处都必须有一个清晰明了的归宿吗?如果不需要,那除了美本身之外什么需要牢靠坚实?回答不了. 其它细碎的感想:倾斜的表现力不错,用的都挺是时候,虚和实的发展,比如弹琴那场戏,完美无缺. 光打得妙,声音控制地更妙;就像画面一样,我不需要给你看到全部. 动画的声音是应该这么玩的,也是一大门艺术. 日本传统艺术被他搞得太美了. 不过摄影虽然精致,但是不够美. 比起那些长镜头,完全不够. 我还不知道是为什么. 应该还是长镜更能把人带入吧. 大多数时候你是想把人能带入的. 停顿的感觉都算不错,不过还是喜欢更长的凝视故事背景发生在1951年,但因为拍摄时间和对阶级斗争的浓墨重彩,以及故事文本的极端化,无可置疑地被列为“文革电影”. 文革电影其实是个好东西,放到现在都是禁片,因为它树立了两头的正确,贫下中农是正确的,毛主席是正确的,中间的当权者多半是反派的,和三明治一样,形成一个奇怪的固化逻辑结构. 电影里的金光大道是什么,当然就是“组织起来”,在农村,就是互助合作,一步步发展,直至人民公社. 包产到户不仅是经济错误,更是政治错误,是阶级敌人的阴谋. 如果完全按照电影里的语言设计,其实这个逻辑是走得通的,众人拾柴火焰高,单干总有掉队的,贫富分化也就必然出现. 但这种设计为什么现实走不通,归根到底还是对人性本质的有选择忽视,自私贪婪怯懦是人性永恒的标签. 而一旦回归到人性的基点,这种“高大全”的制度设计就无疑地轰然倒塌了. 该书以主人公刑天第一人称视角描写了雇佣兵团----狼群,在世界各地的战斗故事以及最终的毁灭,刻画了一群悍不畏死的雇佣兵,赞美了当今社会中最缺少的兄弟情谊. 本书战争场面真实,军备知识丰富,心理描写震撼,人物与故事情节配合浑然天成,涉及的场景从雪原至城市无所不包. 语言简练而富有张力,让人在心灵的震动之中逐渐领略到战争的残酷,军人的职责,各国背后的角逐. 堪称一部幻想军事文学的巅峰之作,也引领了军事文学的可读性时代. 2018年5月,《狼群》以橙瓜评分8.3分的优异成绩入选第三届“橙瓜网络文学奖”百强作品. 一次意外的劫持,一场殊死的搏杀,将一个平凡的中国学生带入了战火纷飞的生命历程. 血腥仍在继续,死亡就在前方,生存成了战场上所有人的动力. 与此同时,人性、伦理、道德也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残酷拷问……这是一部描写海外特种作战部队形式之一——雇佣军“狼群”传奇生活的小说. 狼群狼群狼群狼群手指轻轻搓过牛皮封面上暗红色的糙毛,杰克放下日记本. 背后一阵微风吹过,风凉了刚才因紧张而冒出的一身热汗,他回身关上那扇不知什么时候打开的阳台拉门. 隔着厚厚的防风玻璃,看了一会下面混乱的夜景,他转回身端起床头边的红酒,不由的想起日记后半段便消失的…… 又是一阵微风吹过,杰克诧异的回过头去打量自己亲手关上的阳台门,可是还没动弹,便感觉到一把冰凉的硬物顶在自己的脖子下面. 皮肤上传来的一记微痛,血水顺着脖侧染红了自己白色的丝绸衬衫. 意识到自己被人用刀架住了脖子,杰克僵住了身子,多年的涉险经验让他等待着来人表明来意. 风持续的吹着,不断有白金色的发丝从背后随风吹打到杰克的脸上,借着眼角的余光他偷偷的往下瞄,握着弯曲如羊角的老虎格斗刀的是一只如玉的纤纤细手,无名指上套着两只黑色的钻石戒指. “我允许你们进去已是开天恩了,竟然还敢顺手牵羊. 告诉我,小子,你是谁?为什么布朗那个王八蛋敢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把我丈夫的日记交给你……”刺血,原名李忠卫,1981年12月生,河南省新乡市人. 就读于郑州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专职计算机学生,兼职自由职业者,狂热的吉他爱好者;食尸鬼(刑天):中国人,本是一名计算机系学生,家中有父母和一特种军人兄长,妻子REDBACK,儿子杰克. 在云南遭遇恐怖袭击,因展现出超越常人的战斗素质,被屠夫看中并强制带走,后真心加入狼群. 在被格斯中校割喉的情况下,用牙咬断喉管,吞食其血肉(虽然本身是在无意识情况下)而获得食尸鬼的称号. 狼群的精确射手,时常会充当狙击手,加入狼群后在世界各地战场来回奔波,因长期在战场厮杀,患有PTSD(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即战争疲劳);被卡利克鲁兹深俘虏,并且遭受非人的酷刑,后被狼群救回,深爱着redback,伊拉克最终一战,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与1000多人同归于尽. 狼群狼群队长:罗杰,美国人,前海豹突击队(SEAL)上校,伊拉克一役身染病毒,病逝. 本年轻有为很可能在33岁就当上将军,因不满美政F漠视战死士兵,一怒之下,离队加入狼群,成为第三任队长,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 因为长期处于生死边缘而与妻子离婚,有一女. 骑士:凯特.拉什,狼群副队长,像中国军队政委角色,有些优柔寡断,喜欢收藏枪支和古金币. 于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黑衫击中眉心,当场身死. 屠夫:俄国哥萨克人,其生性凶残,手段令人发指,但久经战斗经验丰富,并冷静. 曾于车臣一役一个人残杀了500叛军和2000多平民,得“格罗兹尼的屠夫”绰号. 伊拉克地下室一役被中国军人打断左臂,因重伤和病毒不能逃离,与刑天等人一起引爆脏弹. 母亲于12岁时被当雇佣兵的父亲QJ所出,被家里人仇视,祖父祖母母亲多次想杀害他,但每次都逃出生天. 13岁时与祖父纠缠间,持猎枪打死祖父祖母,而后逃离家中加入雇佣军,16岁亲手砍下父亲的人头,想换回母爱,谁知母亲已经疯. 快慢机:艾瑞克,德国边防军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