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特意选择了晚上7点,因为此时的赵韶正处在将获自由的错觉中,提审能收出其不意之效,利于摧毁其心理防线。孙明忠、杨桂伶两位支队长,分局法制科卫平科长亲自参加审讯,而主审警官特邀了分局审讯高手周国耀。
7点整,当四位警官出现在赵韶面前时,赵韶果然愣住了!足足有两分多钟,脸上的肌肉看不出一点运动的迹象。
“赵韶,考虑得怎么样啦?今天是拘留你的最后一天,你是在准备明天回家呢?还是打算换个监房?”周国耀的发间果然不同凡响,直击赵韶的心理要害。
色厉内往的赵韶以退为进:“那就看你们怎么发落了。”
“那好,我们明确告诉你,我们已认定‘4.16’案就是你作的,所以不会放你回家。”
“认定是我,你们有什么依据?”
“如果我们没有依据,明天敢不放你回家吗?”周国耀的反洁极其有力。
长久的沉默,足足有一个多小时。
“几位承办,我提个问题,假如认定是我作案,那么是否还认定我情节特别严重呢?”赵韶终于顶不住了。
卫平科长答道:“情节是不是特别严重,要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犯罪的认识态度来分析。你连事实都不谈,叫我们怎么回答呢?”
“事情决非这么简单。坦率地说,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我就不交代了,随便你们处置;如果你们明确告诉我不是特别严重,我就交代。‘’赵韶等于承认了作案,但“临死”前还要挣扎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