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些修养极差或别有用心的人生气实在不值得。相当多的时候,最有效的办法是“黑”吃“黑”。
北洋政府时期,《选举法》规定,有一部分参议员,须由中央通儒院选举产生,凡国立大学教授,都有选举权。投票时,人到不到场无所谓,重要的是带张文凭去,便可登记“投票”了。据说,当时每张文凭可卖到大洋200元。在这种贿选风气下,北大“老怪物”辜鸿铭自然也成了被买的对象。
这天,某某到辜鸿铭府上,求其投他一票。
辜说:“我的文凭丢了。”
某某说:“谁不认得你老人家?只要你亲自投票,用不着文凭。”
辜说:“人家卖200块钱一票,我老辜至少要卖500块。”
某某说:“别人200,你老人家300。”
辜说:“400块,少一毛钱不来,还得付现款,不要支票。”
某某要还价,辜就叫他滚出去。某某只好说:“400块钱,就依你老人家。可是投票时务必请你到场。”
选举的前一天,某某果然把400元钞票和选举入场证带来了,还再三叮嘱辜鸿铭明天务必到场。等某某走了,辜鸿铭立刻出门,赶下午的快车到了天津,把400块钱全“孝敬”在一个叫“一枝花”的姑娘身上了。两天功夫,钱花光了,辜鸿铭才回北京。